市教委、市卫健委、市红十字会联合发文 共同推进学校应急救护培训工作

作者: 时间:2021-09-10 浏览次数:665

分享到:

近年来,学校应急救护培训广受关注,为切实落实学校应急救护相关工作,在第22个“世界急救日”来临之际,重庆市教委、市卫健委、市红十字会联合发文《关于做好学校应急救护工作的通知》。

深入学校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知识、配置应急救护设施、建设救护服务阵地是保障青少年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

一、高度重视学校应急救护工作

各区县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将师生应急救护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兜底性预算,各区县卫生健康部门和红十字会要充分发挥应急救护培训专业机构作用,将学校应急救护培训纳入红十字会公益应急救护培训重要内容,全力支持学校应急救护培训工作。

二、实施应急救护知识进课堂行动

各区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将应急救护培训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学生军训、社会实践等,鼓励高校开设应急救护培训相关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各区县卫生健康部门和红十字会要结合不同学段实际,分类制定学生专属培训课件,严格保证培训质量,为学校提供高水平培训服务。

三、实施教职工应急救护普及行动

学校教职工优先培训正确拨打“120”急救电话、基本诊断技能、心肺复苏术(包括AED使用)、气道异物梗阻解除术、预防溺水等。每个区县每年参加应急救护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教职工不得少于480人。到2030年,中小学教职员工接受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合格的师生比例不少于1:50。

四、实施应急救护保障促进行动

各区县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和红十字会要积极推广在学校配备急救箱、AED、应急救护一体机等急救设备,区县学校有500名以上学生且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在5分钟内无法到达学校的,应分批配备AED,AED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放在体育场馆、校医室等易获取的地方,并设置明显标识。红十字会要调动社会资源参与校园应急救护保障工作,依法依规建好管好用好“AED救在你身边”专项基金和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专项基金。

各区县卫生健康部门和红十字会,要加强对学校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专业支持。教育部门要依托救护培训服务阵地,发展救护师资、救护志愿服务队伍,切实保护青少年生命健康,助力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最新文章

Copyright ©2021 吉救团志愿者服务中心     
咨询QQ1899-6323-000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健康路大田湾全民健身中心504室
咨询热线:023-63863266 / 1899-6323-000 / 1778-3353-778